安定区在土地流转工作中,遵照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多年实际操作经验,提醒广大农民遵循“三看三禁”原则,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看”:看土地流转的性质。流转前先了解欲流转土地的性质,避免后期因土地性质不明,造成投资局限性。例如流转是农用地,事后禁止作为建设用地使用。看承包方的经济实力。大规模土地流转面临成本高、收益低的风险,因此流转前要综合衡量承包方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避免造成“毁约退地”“弃田抛荒”现象。看流转土地剩余的承包期限。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办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擅自约定延长的期限是无效的。 “三禁”:禁仅订立口头协议。在土地流转问题上,不能口头协议,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农户自身合法权益将难以保障;双方签订的书面土地流转合同,至少也要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禁合同约定含糊不清。土地流转合同的内容要全面、明确,包括:流转双方的名称、流转的位置和面积、承包的起止日期、流转土地的用途、流转的价格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流转合同到期后土地附属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违约责任等。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按照目前的政策法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以基本农田为例,明令禁止破坏基本农田,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将农用地作为建设用地使用的等行为,认定土地流转合同无效。 目前,全区共流转土地32.88万亩,涉及农户20058户。其中,适度规模经营面积22.23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67.6%,涉及规模经营主体656个,其中50-100亩290个,101-500亩270个501-1000亩45个,1000亩以上5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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