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药经营市场 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 ——岷县农业综合执法队召开农药经营户主体责任约谈会
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落实绿色发展战略,保护和提升以当归为主的中药材产品牌,营造良好的农药经营市场秩序。5月23日上午,岷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召开了全县农药经营户集体约谈会议,农药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共计113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农药管理条例》、《岷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管理的公告》,通报了农药经营户无证经营农药案例的行政处罚;要求农药经营户要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认真查找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同时与农药经营户负责人签订了《农药经营户质量安全承诺书》。
会议要求,农药安全使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大,全县农药经营户一定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一是经营主体要合法。要持证经营,执行标准,保护环境,强化安全,服从监督管理,承担社会责任;二是经营产品要合格。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要对所经营产品质量负责。三是经营行为要规范。所有经营活动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及时、认真、仔细地做好农药经营档案。四是经营范围要合规。各经营主体要按照农药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坚决做到不越黄线,不触红线,不破底线,严禁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