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农业保险政策的延续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林草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五厅局联合印发《甘肃省2024—2025年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指出今后两年全省农业保险工作以“扩面、增品、提标”为抓手,重点落实保障重要农产品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化动态调整机制、创新承保理赔服务、推动保险产品开发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基层相关部门、保险机构和参保主体的意见,针对农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 保险品种方面,开办13个中央品种、10个省级品种,在产粮大县新增开办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提高产粮大县粮食作物风险保障水平。纳入“一县一(多)品”范围的农产品种植总规模不低于2000亩、养殖总规模不低于5000头(只),避免规模小、增收效果不明显的产业单设险种。 
资金管理方面,适应农业保险发展趋势,加大保费资金筹措力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侵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资金不得用于向保险中介机构支付手续费用或佣金。 机构遴选方面,各地以服务能力、合规经营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为基本导向和前提规范遴选,原则上每县保险机构数量不超过3家,一经确定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保险机构,在本年度保险期结束后解除合同,重新启动机构遴选工作。 服务能力方面,保险机构要提升农业保险精细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多措并举做好条款宣传,严格履行说明义务。要严格按照保险条款和合同,依法合规开展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对于存在惜赔拖赔、无理拒赔、平均赔付等问题的,由金融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防灾减灾方面,要求保险机构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及时足额计提大灾准备金,逐年滚存。支持保险机构转变工作思路,由事后补偿逐步向事前预防、降低灾害损失等方面转变。逐步探索建立保险机构、再保险公司与资本市场运作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补齐防灾减损工作短板。 工作机制方面,由农业农村、财政、林草、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全省农业保险发展和创新工作。健全完善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提升全省农业保险工作质量与水平。 来源: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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