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网信办、县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中共甘肃省委网信办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和2023年度数字乡村发展水平监测工作的通知》(甘网办明电〔2024〕2号),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将开展数字乡村发展水平监测工作,为做好我市数据信息填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测内容及方式
(一)监测内容:监测2022年度和2023年度乡村数字基础设施、乡村数字经济、乡村数字治理、乡村数字文化、乡村数字公共服务、智慧绿色乡村等6方面发展情况(见附件)。
(二)监测方式:依托数字乡村发展水平监测系统(https://szxcpj.agri.cn)进行数据填报,开展监测。
二、时间要求
(一)2022年度监测:自接到通知后启动2022年度监测工作,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要求2024年3月下旬完成数据填报、审核、提交工作。
(二)2023年度监测:2024年4月中旬启动2023年度监测工作,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要求2024年5月上旬完成数据填报、审核、提交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数据调度及填报。根据省上通知,县级网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协调调度相关部门数据(数据来源由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调度,由其余部门提供的数据均由县级网信部门调度后反馈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数据汇总、系统填报、审核提交工作。帐号和密码待填报人员确定后下发填报人员。
(二)确定填报人员。请各县(区)高度重视,确定专人开展填报工作,将《联络员信息表》于3月7日前报邮箱 herozqh@163.com,以便汇总上报省信息中心。并扫码加入全省微信工作群,不明确的内容可在群里进行交流。
(三)提高工作质量。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与网信部门密切配合,严把数据质量,提高工作时效,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填报工作。
联系人:张启宏
联系电话:15213990925 邮箱:herozqh@163.com
附件:1.数据乡村发展水平监测指标体系;
2.甘肃省数字乡村发展水平监测工作二维码;
3.乡村发展水平监测工作联系人。
中共定西市委网信办 定西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