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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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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2025年全市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各项工作,促进农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生态振兴战略实施,特制定此工作要点,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农业农村局长会议精神,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紧紧围绕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引导农民、企业(合作社)科学使用地膜,积极回收利用废旧农膜,资源化处理利用尾菜,持续完善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尾菜处理利用技术体系,因地制宜发展农村能源新质生产力,大力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和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积极做好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技术服务,持续抓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底,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网络体系进一步健全,尾菜处理利用主体进一步壮大,市场化机制不断完善,农膜残留和尾菜污染问题进一步有效控制,全市废旧农膜处置率稳定在85%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55%以上;健全秸秆综合利用体系,主导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农村绿色低碳村庄3个;加强沼气工程和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的安全运营指导和培训。 三、重点工作 (一)稳步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利用工作 1、全面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建设,各县区要抢抓春耕覆膜关键期,高质量完成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春覆膜任务130.3万亩,其中,通渭县18万亩,陇西10万亩,临洮县6.3万亩,渭源县16万亩,漳县30万亩,岷县50万亩;安定区和通渭县要科学制定2025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方案,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秋覆膜任务。其他五个县区要积极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引导农民规范科学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确保废旧农膜的安全处置和利用。 2、进一步优化回收网络,健全农膜回收体系。按照“政府推动,属地管理,群众参与,市场化发展”的原则,各县区要进一步优化回收网点布局,扶持龙头企业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加工,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引导农膜使用者切实履行回收责任,推动实现废旧农膜应收尽收,2025年全市废旧农膜处置率稳定在85%以上。 3、建立监测机制,掌握地膜残留状况。按照地膜残留监测全覆盖的原则和建立长期稳定连续的监测网络的要求,在全市七县区科学布设120个监测样点(安定区20个、通渭县20个、陇西县20个、临洮县20个、漳县15个、岷县15个、渭源县10个),常态化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全面掌握地膜残留污染状况。 (二)深入推进尾菜资源化处理利用工作 1、开展技术指导,推广田间尾菜处理利用技术。在蔬菜田间地头,各县区要因地制宜推广田间尾菜堆(沤)肥、直接还田、行间还田等处理利用技术,培训指导农民群众将尾菜就地就近处理利用,进一步扩大全市田间尾菜处理利用面积。安定区和临洮县要加大尾菜污染的监督监测,建立防范预警机制,重视解决因蔬菜滞销造成的尾菜污染问题,把污染风险消除在源头。 2、完善处理机制,加强流通环节尾菜处理利用。严格落实蔬菜仓储、购销、加工企业的尾菜治理社会责任,以尾菜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等资源化利用为主,建立尾菜规模化处理利用基地。按照政府、企业、社会资本等多方投入模式,进一步健全“企业主营+政府补贴+菜库付费+社会共治”的处理利用工作机制,监督指导尾菜处理企业规范建立处理利用台账,确保台账资料真实可信。 (三)稳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安定区、陇西县、岷县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常态化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动态管理,对轻中度污染耕地落实深耕、耕施有机肥等农艺调控措施,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100%。 (四)持续推进农村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原则,在安定区、陇西县、漳县建设农村绿色低碳村庄3个,集成开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具、住宅节能改造等农村节能技术及产品的示范推广。完成首批1个低碳乡村培育建设和总结评价工作,指导有条件的县区开展第二批低碳乡村试点培育,打造低碳乡村实践场景和典型样板,遴选一批低碳试点村,打造具有省级代表性的低碳村镇样板。联合省农村能源资源服务总站在通渭县李店乡李店村巩固开展全国低碳乡村培育技术指导服务活动,探索“零碳”清洁用能技术试验示范,积极争取零碳村镇促进项目。 (五)全力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 全力抓好安定区、通渭县2025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强化秸秆收储运主体培育,扶持打造一批能学能看的秸秆利用展示基地,带动区域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构建以秸秆利用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持续巩固岷县、漳县2个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成果。持续推进农作物草谷比和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完成2025年度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统计。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1%以上。 (六)巩固提升农村能源资源发展成果 推进农村沼气工程提质增效,在安定区开展规模化沼气工程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维修改造、沼肥高值利用。支持陇西县、临洮县、渭源县等大型沼气工程安全设施维修改造。按照“三沼”资源化利用、生态化建设、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在安定区、漳县建立“三沼”综合利用试验示范3处,进一步提升沼气沼肥综合利用水平和工程运行效益,打造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各县区要科学编制“十五五”农村清洁能源建设规划,积极探索参与推进农村沼气工程碳排放权交易,要积极开展辖区内农村能源企业摸底统计,编制农村能源发展报告,不断推进体系能力建设。 (七)开展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新技术新设备示范推广 组建全市农村冬季清洁取暖专家技术团队,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实地指导、调研论证等工作。联合科研院所、农村能源企业开展新技术、新设备引进推广,提升清洁取暖技术装备水平,推动建立清洁取暖设施后续管护机制。总结遴选一批适宜于我市不同区域推广的农村清洁取暖典型技术模式,为做好我市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提供技术支撑。严格落实各县区秸秆禁烧属地监管职责,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定期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政策宣讲,指导农户做好秸秆综合利用。 (八)着力提升农村能源本质安全水平 强化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指导,紧盯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农村沼气设施、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和农村绿色低碳村庄项目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编写农村能源安全知识明白纸,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定期统计更新农村沼气设施台账,持续推进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扎实做好已报废农村沼气设施“回头看”,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考核评价。全市各级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生态振兴的政治责任,切实把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职责,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各县区要围绕重点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和业务交流,举办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现场会。全面加强全市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体系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完成年度行业统计,及时掌握体系发展状况。加强干部队伍和专业力量建设,鼓励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培养锻造一支敢担当、业务精、能力强的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干部队伍,不断夯实干事创业的基础。 (三)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实施规范。各县(区)要切实履行中央和省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扶持和政策倾斜,降低项目实施难度,提高项目执行效果,确保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四)做好宣传引导,确保群众满意。各县(区)要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农业废弃物残留的危害性、回收的必要性和农业废弃物的再利用价值,普及解决农业废弃物残留问题的有效方法途径,及时了解群众在农业废弃物回收时遇到的问题,合法合理解决群众诉求,对群众提供的有关违法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产品和不依法回收农业废弃物的线索要及时处理,不断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确保群众满意。 (五)依法督导巡查,提升治理成效。各县区要积极主动开展执法检查,对农膜使用者(主要是流转耕地业主)不按规定及时回收耕地中废旧农膜的,在农田或者其他农业用地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膜的,对接农业执法部门按照《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抓出一批典型案例并适时曝光,确保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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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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